超低能耗住房有了新设计标准

本报讯(记者吴利红)日前,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将于9月29日实施,原标准废止。该文件要求应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前提下,通过建筑、供暖、通风、空气调节、燃气、给水、排水、电气等专业设计将建筑室内环境及建筑能耗控制在规定的技术指标范围内。

文件要求,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的总体规划和总平面设计应充分利用场地自然条件、自然通风和冬季日照。建筑的主要朝向宜选择本地区最佳朝向或适宜朝向,且宜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建筑物不宜设有三面外墙的房间。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的构造设计必须满足安全、耐久的要求,并应加强围护结构保温隔热和密封构造措施。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外窗宜设置有调节功能的保温、防风、遮阳装置。装置设置应符合外窗采光标准。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的外墙保温工程应具有防水、抗冻、耐高低温、承受风荷载、防潮等功能。

居住建筑应设置供暖设施。热源形式及设备的选择,应根据资源情况、环境保护、能源效率及用户对供暖费用可承受的能力等综合因素。用电设施照明设计应选择高效节能光源和灯具。宜选用LED光源,其色容差、色度等指标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全装修居住建筑宜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居住小区道路照明、建筑景观照明应采用节能光源和灯具,并应具有节能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