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催告书

尚志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延寿县福山家园小区3^#楼欠缴易地建设费13.67万元,尚志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福山小区4^#、5^#楼欠缴易地建设费28.38万元,黑龙江省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革厂小区欠缴易地建设费3.96万元,尚志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福山家园小区6^#—9^#楼欠缴易地建设费41.13万元。

上述单位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22年3月14日作出的《限期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期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延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取限期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法定义务,到延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延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一次性缴纳易地建设费。你公司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本催告书送达十日后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延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