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

我省首批选派工作启动

本报讯(记者彭溢)近日,省科技厅根据《黑龙江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启动我省首批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

据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为了架起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资源与企业、产业深度合作的桥梁,依托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科研院所,每年选拔一批工作热情高、创新意识强、了解行业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的科研人员,派驻企业担任科技特派员,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各类技术问题,进一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省科技厅下发《关于开展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企业科技特派员的六项主要任务:摸清企业技术需求,协助制定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协助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解决生产和研发中的技术问题,提升产品竞争力;促成共建创新平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企业研发团队,联合培养人才;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典型示范效应。

申报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应为高校、科研院所拟重点培养的中青年教师、科研人员;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熟悉企业科研情况,有志于参与黑龙江省产学研合作,能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难题。

申报的驻点企业应是省内注册满一年的独立法人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强,可为企业科技特派员安排合适岗位,提供相应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备较好的科研基础,能为企业科技特派员提供配套科研条件。

企业科技特派员主要采取兼职方式派驻企业,时间一般为一年,到期后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继续申报。

《通知》明确,申报企业依据创新发展需求,于10月15日前向省科技厅提交申请;省科技厅发布拟派驻企业技术需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自愿申报,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10月25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最后对接选派,双方签订意向书,于10月30日前由派出单位汇总后报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