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完成反馈

本报讯(李明慧 记者米娜)根据省委部署,十三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视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经省委批准,5月27日至7月29日,15个省委巡视组对哈尔滨市松北区、巴彦县、延寿县、木兰县,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依安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克山县、拜泉县,佳木斯市同江市、抚远市、桦南县、汤原县、桦川县,大庆市林甸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双鸭山市饶河县,七台河市勃利县,鹤岗市绥滨县,黑河市孙吴县,绥化市海伦市、兰西县、绥棱县、望奎县、明水县、青冈县等29个县(市、区)开展常规巡视,对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4个国家级开发区党工委开展专项巡视。

9月28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三届省委第一轮巡视集中反馈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许勤在省委书记专题会、省委常委会会议听取第一轮巡视情况综合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总体部署。省委常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巍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博出席会议并传达相关精神。

9月30日至10月12日,省委巡视组分别向本轮巡视的33个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根据省委巡视工作安排,各省委巡视组向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视发现的重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同时,向哈尔滨等9个市委通报了其所属被巡视县(市、区)的问题情况。

反馈指出,各县(市、区)委班子比较团结,政治生态明显好转,经济发展稳中向好。但巡视发现,有的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不够深入,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存在不足,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不够扎实,党委统揽全局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仍需加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紧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还有差距,优化营商环境用力不够,生态文明建设有待加强;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够,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存在廉政风险,纠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够彻底,能力作风建设有差距;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组织保证不够有力,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抓得不够实,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抓得不够好,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仍需加强,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有的落实省委巡视、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有欠缺,整改质量还不够高。各开发区党工委班子团结奋进,抓产业项目意识较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经济发展迈出新步伐。但巡视发现,有的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开发区发展的部署要求不到位,向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要发展有差距,打造发展新引擎质效欠佳,优化产业结构用力不够,服务保障不到位;有的履行监管责任仍有缺失,土地开发利用问题较多,资金资产管理使用不够规范,项目管理存在不足。

反馈要求,被巡视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以巡视整改践行“两个维护”,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巡视整改促进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县域经济振兴发展,提升开发区建设管理水平,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真正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以巡视整改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服务保障民生,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巡视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落实“两个责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反馈强调,被巡视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及省委工作措施,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从本级、本人改起。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整改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这次巡视指出的问题和上次巡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以及专项检查指出的问题,都要认真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统筹研究、一体整改。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要着眼长远、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持续推动整改任务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督促整改作为做实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紧盯关键环节,加强督导把关。组织部门要统筹督促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整改,重点督促被巡视党组织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的整改。

此外,省委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