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对哈尔滨巨龙铁路器材有限公司2户打包债权资产

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受北京成方汇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哈尔滨巨龙铁路器材有限公司2户在锦州银行的贷款债权进行打包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名称:哈尔滨巨龙铁路器材有限公司2户打包

资产种类:债权资产

债务企业所在地:黑龙江省

标的金额、数量:截至2022年5月31日,两户债权本金合计34,090,000.00元、本息合计43,585,224.91元,明细如下:

序号 资产名称 本金(元)利息(元)截至2022.5.31债权总额(元)担保方式债务人所在地涉及的担保及其他情况

1哈尔滨巨龙铁路器材有限公司29,410,000.008,408,324.5137,818,324.51保证哈尔滨市保证人为西钢集团灯塔矿业有限公司。债务人主体资格已注销,生效判决确认由保证人西钢集团灯塔矿业

有限公司承担本息给付义务,已申请执行。

2逊克县翠宏山矿业有限公司4,680,000.001,086,900.405,766,900.40信用黑河逊克已取得生效裁判文书并申请执行。

以上资产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长城公司对外网站(http://www.gwamcc.com)查询或与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处置方式: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淘宝、京东、金融资产交易所、产权交易所等网络交易平台公开挂牌竞价转让、协议转让、拍卖转让、要约邀请竞价转让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债务企业或担保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转让前已离职且不违反履职回避等相关规定的除外;债务人、担保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不良资产原出让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标的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裁判文书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霍先生0451-53620191

高女士0451-53001071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15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451-53628836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