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办理质量和实效双提升做到“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

本报讯(记者王晓丹)10月31日,省政府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作了《省政府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今年是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广大代表围绕省情依法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交由省政府承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共399件。这些代表建议涵盖面广,主题鲜明,比较客观准确地反映了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一些应予重视解决的问题。

省政府把代表建议办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四个体系”工作机制,坚持以强化责任为关键,确保组织领导到位;以协同推进为手段,抓好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以沟通联系为程序,强化办理单位和代表之间的交流,确保办理质量和实效双提升。

按照省政府决策部署,各承办单位将办理工作作为深化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效抓手和实践载体,做到了早谋划、早部署、早推进。省医疗保障局制定了代表建议分解表,建立健全责任明晰、分工明确的建议办理领导负责制,高质高效办理代表建议。省水利厅成立代表建议办复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全方位、全过程领导,做到代表建议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省发改委探索建立受理环节“三个一”机制,即:开展一次职责会商、组织一次专题研究、进行一次建议调研;建立答复环节“三个二”机制,即:做到两次共同协调、实现两次答复审核、完成两次领导审签。

报告显示,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省政府承办的代表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代表们对建议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的总体满意率为100%(其中满意的398件,基本满意的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