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2年11月3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言斌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单一琦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

张翔宇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国安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副院长;

蒋玉彬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强、胡长玲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苏倡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立案庭庭长;

周志强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侯金明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付廷彦为建三江人民法院副院长;

包建锋为建三江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卜洪元为红兴隆人民法院院长;

洪曙光为红兴隆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何庆安为红兴隆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义军为九三人民法院院长;

王国庆为九三人民法院副院长;

朱永宽为绥北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中华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

周再成、詹兴国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邹悦江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史广斌为亚布力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树峰为亚布力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志强、孙智荣为双桦人民法院审判委会员委员;

金少文为沿江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兆林、乔华为诺敏河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左洋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赵奕阳为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

李冰、尹航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员;

余卫东、曹琪为宝泉岭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喆为红兴隆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袁帅、罗艳丽、周薇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检察员;

张蒙蒙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杨阳、王莉媛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庞海宇、张洁、刘紫洋为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单一琦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郑喆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马华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副院长职务;

苏倡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周志强、侯金明、张贤友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义军的建三江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雄飞的建三江人民法院勤得利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包建锋的建三江人民法院创业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何庆安的红兴隆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卜洪元的红兴隆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孙宝林的红兴隆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苏桂斌的红兴隆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蒋玉彬的九三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常立国的绥北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中华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宫梅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史文的亚布力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赵晋国的鹤北人民法院鹤立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韩德勇的沿江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秀国的诺敏河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苏杨、施卉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范维克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检察员职务;

赵劲华、刘霄飞的建三江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夏克森、陈晓华、王鑫的九三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学森的绥北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崔晓静的亚布力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崔莹的绥阳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齐波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职务;

王江、徐洪光的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欣的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志强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