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对双鸭山市双兴农工商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拟对双鸭山市双兴农工商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名称:双鸭山市双兴农工商有限公司

资产种类:债权资产

债权总额:7,808,991.13元

债务企业所在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标的金额、数量:截至2022年7月6日,债权本金2,790,000.00元,利息3,863,637.73元,孳生息1,155,353.4元,债权本息合计7,808,991.13元。

涉及的抵押、担保及其他情况: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位于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乡双兴村面积855.04平方米冷库,面积4500平方米温室,面积26400平方米大棚。

债务企业情况: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500725327553E,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孟广弟,注册资本:100万,成立日期:1998年10月19日,登记机关: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乡双兴村,经营范围:种植业、活鱼养殖;牲畜、家禽饲养及放牧;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国营贸易管理或国家限制项目取得授权或许可后方可经营)。

债务企业工商登记已于2020年3月15日被注销。

处置方式

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巴巴淘宝网资产网络交易平台公开竞价、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转让、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协议转让、拍卖转让、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竞价转让及其他单户或打包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1日

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资产处置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标的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王先生0451-53622400;王先生0451-53607983;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15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5362243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