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公告

经黑龙江省九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甲方)、黑龙江省龙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乙方)股东决定,两公司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合并前甲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00万元,乙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合并后,甲方继续存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00万元,乙方合并注销。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黑龙江省九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继。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