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海,男,身份证号:231003197211
18****,未按我单位2022年8月24日公告的限定日期回单位报到,截至2022年11月30日按旷工处理,现已旷工满15个工作日,将按相关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机务段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