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法院

以调代判 求出法治化营商最优解

本报讯(沈秀微 记者邵晶岩)“杨法官谢谢你!真没想到只来法院一趟就拿回了我的分红款……”近日,嫩江市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件。

2019年11月,原告与其他四人共同购买了被告公司100%股权,每人占股20%。同日,签订了《公司扩股及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办理股东工商变更登记。2019年12月,五名股东做出《股东会议决议》,确定由原告担任总经理,主持公司全面工作。2020年8月,原告退股,全体股东同意分配20%利润给原告,但被告只给付原告分红款14万余元,尚欠原告80余万元未付,故提起诉讼。

今年,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研究案情,认为本案争议较大,且涉及公司账目审计,会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和审理时间,如不及时妥善化解,将严重损害原告合法权益及被告公司的正常运营。

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由于经营管理中存在分歧和误会,导致双方对公司盈余数额达不成一致。法官找到案件症结,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做各方当事人工作,并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经过耐心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顺利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义务。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既未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又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嫩江市法院始终坚持把服务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将“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善执惠商”的工作理念深入每名法官干警的办案理念和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