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孙志海,男,身份证号: 2310031972

1118****,未按我单位2022年8月24日公告的限定日期回单位报到,截至2022年11月30日按旷工处理,现已旷工满15个工作日,将按相关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机务段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