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助力加快建设“六个龙江”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江新篇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的制定必将为加快建设“六个龙江”,推动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勇担时代重任 明确目标任务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了着力建设质量龙江、创新龙江、开放龙江、绿色龙江、幸福龙江、勤廉龙江的美好愿景。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在聚焦建设“六个龙江”目标的基础上,围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出了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江新篇章的新部署。这也是我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政治担当,更是我省勇担时代重任,深入理解和贯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布局,聚焦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走好物质富足、精神富有、共同富裕、可持续发展、和平发展的中国式现代化之路的龙江实践。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工作方案草案的起草工作,着重把握三个原则,一是突出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了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至2026年的工作目标和思路。二是深入研究“六个龙江”的目标要求,立足人大职能定位,制定切实可行措施。三是认真落实省委要求,特别是围绕“打造我国向北开放新高地”“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内容,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重大决策监督、加强重要问题研究,锚定人大一线站位,发挥人大一线作用。
坚持“八个必须” 从六方面发力
《决定》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八个必须”为引领,在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代表工作能力建设、自身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
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规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省委部署要求上来;在提升地方立法质效方面,规定必须坚持和完善新时代地方立法“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新格局,以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赋能加快建设“六个龙江”;在加强人大监督方面,规定必须加大在营商环境、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公共卫生、民生保障等领域的监督力度;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规定必须紧盯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适时出台高质量决议决定;在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方面,规定必须进一步增强服务代表意识,拓展和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建立代表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制度机制,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方面,规定必须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牢记“三个务必”,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勠力建成“四个机关”,深入推进落实省委“四个体系”要求,推动省委决策部署精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