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助力加快建设“六个龙江”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江新篇章的决定

(2022年12月22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全面准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于动员全省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江新篇章的决定》,要求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战略部署上来,坚决扛起新时代新征程使命任务,在强国复兴伟业中加快建设现代化强省,要按照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建设以质量龙江、创新龙江、开放龙江、绿色龙江、幸福龙江、勤廉龙江为内容的“六个龙江”和加快推进科教振兴、农业振兴、产业振兴、区域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民生振兴、人才振兴等“八个振兴”,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振兴发展之路,为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为了坚决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描绘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全面遵从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的前进方向、确立的行动指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的部署要求,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在奋进新征程中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奋力推动龙江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以助力加快建设“六个龙江”,加力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实际行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人大贡献,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建设“六个龙江”的重大意义

新时代十年取得伟大成就和伟大变革,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的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地区和我省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建设“六个龙江”是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未来五年加快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前进目标和奋进方向,是我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担当,更是我省勇担时代重任,深入理解和贯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布局,聚焦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走好物质富足、精神富有、共同富裕、可持续发展、和平发展的中国式现代化之路的龙江实践。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理论清醒强化政治坚定,以制度自信增强行动自觉。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人大工作发展,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人民至上、自信自立、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和胸怀天下,更加自觉地做“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忠实实践者,在加快建设“六个龙江”的火热实践中贡献人大力量。

助力建设质量龙江,坚持质量第一、以质取胜,使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助力建设创新龙江,坚持以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创新突破,把振兴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建成全国有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中心;助力建设开放龙江,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着力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国内区域合作,完善区域开放发展空间布局,打造开放型产业集聚区和跨境产业链,提升对外开放合作平台建设,营造促进高水平开放发展环境,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形成多元化国际市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加快打造我国向北开放新高地;助力建设绿色龙江,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使龙江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助力建设幸福龙江,以有质量有效益的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使龙江人民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助力建设勤廉龙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使龙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提升。

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助力加快建设“六个龙江”中展现人大新作为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实现全覆盖。

加强“六个切实”的党建工作,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省委部署要求上来,把智慧和力量汇聚到目标任务上来,把各项任务纳入“四个体系”狠抓落实。依法履职尽责,助力建设“六个龙江”、实施“七个工程”、实现“八个振兴”、落实“九个坚定不移”的重点任务、推动“十项行动”落地见效,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在助力加快建设“六个龙江”征程中树牢一线思维、强化一线担当、展现一线作为。

三、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使命担当,拓宽民主渠道、推进民主实践、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建设,落实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使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定的民意基础之上,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在法治轨道上,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黑龙江。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党的领导这一政治原则在立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坚持和完善新时代地方立法“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新格局,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协调调动有关方面的立法积极性,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在人大地方立法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投资服务保障条例、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的立法工作;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工作;加快新兴领域立法,高质量制定促进数字经济条例,积极推动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方面立法工作;增进民生福祉,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制定电动车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主动对接、系统研究加快建设“六个龙江”过程中涉及的地方立法问题,跟进立法需求、突出地域特色、落实省委要求,科学编制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指导设区的市提高立法质量。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统筹推进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通过地方立法服务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赋能加快建设“六个龙江”。

四、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聚焦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高质量开展调查研究,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强化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确保“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使职权,在推动落实党的二十大重大战略部署中彰显担当作为。紧扣建设“六个龙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创新监督方式,提高工作实效,通过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选准监督议题,扎实开展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专项视察等活动。加大在营商环境、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公共卫生、民生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等领域的监督力度,提高监督能力,突出监督重点,务求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监督刚性,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督促解决影响法律法规实施和落实省委工作要求的堵点问题,确保省委部署落地见效。

五、聚焦重大事项,适时出台高质量决议决定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紧盯“六个龙江”建设中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整合专业力量,深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积极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在推动解决加快建设“六个龙江”的关键问题上精准发力,围绕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出台《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决定》和《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决定》,加快推动《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的制定工作,聚焦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出台的决议决定要“跟进一步回头看、持续发力后半篇”,确保决议决定能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投身建设“六个龙江”的生动实践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代表意识,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放在重要位置,拓展和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建立代表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制度机制,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宣传政策的窗口作用和干事创业的表率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在加快建设“六个龙江”征程中率先垂范、建功立业。省人大代表应当依法履职,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体察社情了解民意,积极建言献策,在助力加快建设“六个龙江”中与全省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处。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牢记“三个务必”,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四个体系”的要求,落实《中共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建设“四个机关”打造新时代人大铁军队伍的意见》,全面加强人大干部队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新时代人大铁军队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人大干部能力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不断提高适应新时代、贯彻新理念、创造新业绩的能力,切实提升工作质效,为助力加快建设“六个龙江”提供重要保证。

蓝图已经绘就,唯有团结奋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准确把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凝聚奋发共识、汇集奋进力量、强化奋斗担当,认真组织实施《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助力加快建设“六个龙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助力加快建设“六个龙江”,推动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江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