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哈尔滨地区用电客户:
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现对2020年前已销户,以及2020年前有预存资金没有预存到户的电费余额予以清退,符合以上标准的电力客户,请您务必于2023年2月10日前持相关有效票据以及身份证明到区域供电营业厅办理电费余额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客户,电费余额统一划转账户,我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特此声明。
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