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哈尔滨市道里区缔爵音乐餐厅
经调查,你(单位)于2021年9月20日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 1668号1-5层、1698号1-5层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进行哈尔滨市道里区缔爵音乐餐厅装修改造工程施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已于2022年6月27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哈里行执(住)罚字[2022]第1270001号)。你(单位)至今没有履行相应义务。
因你(单位)去向不明,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催告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哈里行执(住)催告字[2023]第1270001号《催告通知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催告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催告通知书》内容如下:你(单位)于2021年9月20日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 1668号1-5层、1698号1-5层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进行哈尔滨市道里区缔爵音乐餐厅装修改造工程施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规定,我局已于2022年6月27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哈里行执(住)罚字[2022]第1270001号)。由于你(单位)至今没有履行相应义务。现催告你(单位)务必于收到《催告通知书》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1、罚款壹拾万元(¥100,000.00元)整,加处罚款壹拾万元(¥100,000.00元)整,共计贰拾万元 (¥200,000.00元)整。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田地支行(哈尔滨市道里区田地街113号),账户:3500020129046806364。如逾期仍不履行,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上述事实、理由及依据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有权向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请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起5 日内提出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哈尔滨市道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