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金爱武 记者刘大泳)近日,佳木斯中院出台《关于为促进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意见》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争当全省法院高质量司法服务领跑者目标,紧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提振市场信心,增强发展预期,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经济政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为推动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意见》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保障力度、助力增添投资消费市场活力、推动实现财政资金助企纾困、强化稳岗支持力度、助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等20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意见》明确,要对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一视同仁,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切实保障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要依法稳妥审理涉重点项目建设民事案件,加强立审执各环节释法析理和调解化解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平稳有序推进。
《意见》还对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保障企业诉讼权利、加强善意文明执行等提出明确要求,促进投资消费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