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海外利益安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吴文革

近年来,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伴随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脚步,目前,黑龙江省已经与世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往来关系,与30多个国家建立了近百对国际友好城市关系,省内企业“走出去”投资兴业、参与国际合作,人员“走出去”求学、务工、旅游等显著增多。与此同时,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演变,部分国家局势动荡,恐怖主义袭击、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频发,涉及我公民和企业的海外安全事件也在日益增多。维护海外公民和机构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已经成为维护我国海外利益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海外利益安全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切实维护我国海外利益,不断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强保护力度”。《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构建海外利益保护和风险预警防范体系,完善领事保护工作机制,维护海外同胞安全和正当权益,保障重大项目和人员机构安全”。《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海外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的安全和正当权益,保护国家的海外利益不受威胁和侵害”。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外交始终保持人民外交本色,深入践行外交为民宗旨,逐步建立了中央、地方、驻外使领馆、企业和公民个人协同联动的领事保护工作网络,形成了立体式领事保护机制模式,妥善应对全球一系列突发紧急事态,及时发布安全提醒,撤离高风险地区中国公民,全力营救遭绑架人员,全力为海外同胞纾困解难,有效维护了海外中国公民和机构的安全与合法权益。电影《万里归途》中反复响起的那句话,“祖国不会放弃任何一位同胞,我们一定带大家回家”,正是我国维护海外公民和机构利益、外交为民的生动写照。

地方外事工作是党和国家对外工作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黑龙江省外事系统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外交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高效有序开展领事保护工作,有力服务了国家总体外交、全省对外开放和振兴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海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维护海洋利益,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这为新征程海外利益保护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作为地方外事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升海外利益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建设高水平“开放龙江”、构筑我国向北开放新高地、打造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保驾护航。

持续完善海外利益保护工作机制。积极建立健全立体化海外利益保护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研究谋划、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强化沟通协作、联动互动,促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摸清海外利益基础性信息,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密切关注海外安全形势,充分调动各行业各领域资源和积极性,加强国别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境外人员和机构因地制宜开展风险防控、落实落细安保措施。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做好方案、预案,确保海外利益安全风险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妥善处置到位。

持续加大预防性领事保护力度。深刻认识“预防是最好的保护”,坚持未雨绸缪、居安思危,不断探索实施预防性领事保护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努力开创预防性领事保护宣传工作新局面。加力推动预防性领事保护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通过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推广普及《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进一步提高相关企业、机构、组织以及出国留学、务工和旅游等群体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时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全面、权威的海外风险预警和领事服务信息,帮助出国公民和机构筑牢思想屏障。大力推进海外领事保护基层联络站建设,探索更好发挥其在预防性领事保护工作中的前沿窗口作用。

持续深化全方位对外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外事部门职能优势,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积极为“走出去”企业、组织和个人争取公平机会,提供安全保障。助推建设“开放龙江”、构筑立体化对外开放体系、打造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积极加强与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交往联络,广泛搭建国际交流平台,巩固深化对外友好关系,促进经贸合作与人文民间交流,挖掘合作机遇和潜能,统筹开展民间对外交往,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树立良好形象,不断扩大和积聚海外利益保护的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