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孙志海,身份证号:231003197211182030,已旷工满15个工作日,按哈铁劳卫(2020)10号《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于2023年3月10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机务段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