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2018第61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专题纪要,下列七处不动产所有权经我单位提供材料,并由哈尔滨市国有资产委员会调查确认属我单位所有,特此公告。

1、香坊区民吉街63号永吉小区首层9号车库,建筑面积62.38平方米,动迁还建取得。2、香坊区安埠街425号103栋1层部分产权,房屋用途:商业,建筑面积:83.21平方米,动迁取得。3、香坊区香坊大街68号与横道街交口小区D栋4号门市1~2层,房屋用途:商业,建筑面积:608.84平方米,购买取得。4、南岗区通达街6-6号1层,房屋用途:商业,建筑面积:156.26平方米,购买取得。5、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61号-1~9层部分产权,房屋用途:商业,建筑面积:4716.47平方米,动迁联建取得。6、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66号1~5层部分产权,房屋用途:商业,建筑面积:1912.76平方米,联建取得。7、南岗区果戈里大街200号-1~3层部分产权,房屋用途:商业,建筑面积:2712.62平方米,动迁还建并购取得。

对上述七处不动产所有权如有异议,请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异议说明,如无异议我单位将此公示告知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十五个工作日后,为我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

联系电话:84802156 联系人: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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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