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法院

“三位一体”助力执行合同指标提升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案件工作质效,通河县法院创新推出“三位一体”措施,不断加固立、审、执衔接配合,取得良好的效果。

年初以来,通河县法院以“设立涉企案件、破产案件立案窗口、指南”+“执行告知前置”+“胜诉方退费直接移送执行”三位一体的创新方法,对涉企案件、破产案件畅通立案渠道,落实专人在立案窗口零距离进行立案指导,真正做到当事人“最多跑一地”。对具有执行内容的民商事案件,要求审判人员在裁判文书后附拒不履行告知书,并注明逾期未履行给付义务可能被采取的强制措施,以增强当事人自动履行判决的自觉性,并通过执行前“双告知”的方式,进一步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对民商事案件胜诉方实行先行退回诉讼费后直接移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