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服务是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2017年,泰来县依托全市纳入第一批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有利契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农村互助服务队,在全省率先摸索出了一条具有泰来特色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实现了农村困难老年家庭生活质量提高和互助服务队员中的低收入户增收目标。截至目前,共建立互助服务队90支,服务队员599人,服务对象2125人,农村互助养老覆盖村比率达到100%。
党政支持提供“三道”保障
提供政策保障。制定了《泰来县组建互助服务队推进互助养老助残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推进措施、保障机制。
提供组织保障。在县乡村三级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各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每个乡镇都安排一名副科级领导具体主抓,所属各村支部书记和村长为具体责任人,村妇女主任主抓互助养老工作,驻村工作队也参与监督检查,具有完备的组织、监督和考核体系。
提供经费保障。县乡村三级共同承担互助服务队队员每月基本工资,其中村级承担20%、镇级承担30%、县级承担50%。村级保障互助服务队助洁服务工具、助医医疗器械和药品等日常经费支出。
精准定位明确“四个”关键
明确为谁服务。明确了困难(脱贫)老年人、残疾人和农村特困人员(五保户)三类人群为重点服务对象,享受政府提供的无偿服务。对重点服务对象以外的老年人群和其他有服务需求的居民,确定为一般服务对象,提供有偿服务。
明确服务内容。根据服务对象实际需求,确定了饮食、居住、庭院管理、健康、代办等5大项、37个小项的基本服务内容,同时确定了有偿低偿的14个服务项目。
明确谁来服务。以村为单位,在本屯或就近屯,选择有爱心、讲卫生、能吃苦、尊敬老人且有奉献精神的低收入家庭成员,作为互助养老服务队员。让他们以“服务换收入”,与乡村振兴结合,避免不劳而获,又让特殊困难老人生活质量得到提升,实现了养老和乡村振兴双促进。
明确工资标准。所有服务队员和重点服务对象按照确定好的服务内容签订服务协议,开展结对互助养老服务。互助服务队员每月工资标准为300元。
提升质量建立“三项”机制
建立监管机制。制定了《泰来县互助服务工作考评细则》,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工作要求。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互助服务微信群,通过微信随时发布服务动态,了解队员日常服务情况,随机抽检,促进工作交流“零距离”,实现服务监督“常态化”,确保工作考核“有依据”,达到相互借鉴,共同提高的目的。
建立奖励机制。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各乡镇建立了奖励机制,按照一定比例评选出工作热情高、服务质量好、服务对象认可的互助服务队员和互助服务队进行奖励,奖励标准由乡镇自定。
建立培训机制。县民政局定期组织养老服务领域专家对全县互助服务队员进行相关老年人生活照料、卫生保健、家政服务等内容的专业技能培训,提升互助队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