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辅警队伍已经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是平安龙江建设的生力军,是人民警察的“生死搭档”。我省辅警的薪酬待遇如何,特别优秀辅警入警通道是否畅通,《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施行以来取得哪些成效,还存在什么问题?省人大常委会近期组织开展了辅警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6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审议。这也是条例颁布三年来首次开展实施情况的监督。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做了认真统筹谋划。检查组“面对面”听取各市、县(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广泛听取辅警管理使用部门、律师、学者、社区工作者意见建议,“背靠背”召开座谈会,与200多名一线民警辅警代表、辅警家属和群众交流。通过传统手段与网络调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直接检查与委托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发放电子调查问卷26000多份,检查50多个基层队所室,做到省市联动、上下贯通、检查全覆盖。每个市(地)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第一时间向当地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情况,提出建议。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织专班形成报告,对需要解决的21个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交办督办解决。对全省辅警层级薪酬、经费保障、管理培训等情况进行精细统计,制作11个表格,列出80多个具体事项,作为报告补充。
辅警条例颁布实施之日,正是疫情肆虐之时。检查中发现,全省各级政府顶住防疫抗疫巨大压力,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辅警改革的决策部署,自觉担负起推动条例实施的主体责任,辅警员额核定、身份过渡、层级首评、统一招聘等工作稳步推进,薪酬待遇逐步提高。哈尔滨、鸡西、鹤岗等市已经兑现了辅警薪酬,月工资(扣除五险一金)由原来的1600-2200元增加至3000-4300元。各地严格招聘录用,优化辅警队伍结构,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新招聘辅警3884人,其中80%拥有大专以上学历。三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表彰奖励辅警7143人次。
为强化监督管理,提高辅警素质能力,齐齐哈尔、佳木斯等9市公安机关成立专门机构,负责辅警管理、教育、考核、监督等工作。各地按照条例规定,对新招聘辅警开展岗前培训,对在岗辅警开展年度专业培训。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岗前培训、专业培训等共64班次,开展业务讲座160多场,覆盖8万多人次。各地坚持加强考核考评,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开展试用期考核和年度考核19948人次,评选年度优秀辅警1441人。有奖励就有监督和约束,三年来,全省共查处违法违纪公安辅警378人。
辅警条例实施后,全省辅警面貌发生可喜变化,辅警队伍战斗力和执行力得到社会认可。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也存在条例规定落实不平衡的问题,如一些地区辅警薪酬待遇尚未完全兑现、部分地区基层辅警配比较低、辅警队伍正规化建设仍需加强等。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升对辅警条例实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执法检查的“后半篇文章”。要全面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解决影响条例贯彻的相关问题,按承诺兑现辅警薪酬等各项权益保障,进一步充实基层辅警力量。不断加强我省辅警队伍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打造一支政治有纪律、法治有遵循、经费有保障、工作有规则、履职有作为、晋升有通道的辅警队伍,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黑龙江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