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人民法院

为农送上“及时雨”为企筑好“蓄水池”

一边是走在乡村振兴道路上、盼望着春耕“及时雨”的养殖户,另一边是正在复产复工、生怕“屋漏偏逢连夜雨”的畜牧公司,当二者利益出现冲突,这“雨”该不该下?面对如此情形,北安市人民法院交上了一份让双方共赢的答卷。

据了解,北安辖区内60余户中小养殖者与当地某畜牧公司建立合作养殖关系。受多种因素影响,该畜牧公司未按合同要求向养户提供幼苗,于是董某、何某等23名养殖户将该畜牧公司告上法庭。

时值备春耕黄金时节,养殖户急于用钱,而该畜牧公司为当地招商引资重点企业,机械司法无疑会给企业发展带来重创。黑河、北安两级法院协作联动,深入企业及养殖户计算核对、评估双方成本、损失等,以降低风险损失和修复名誉为初衷,组织涉案双方进行调解,经过不懈努力,这起涉案金额2700余万的案件最终得以圆满解决,畜牧公司对23位养户进行逐一赔偿。

该案审结后,34位观望中的养户联系到北安法院,也希望通过调解实现共赢。北安法院充分发挥“四所一庭”联动优势,在赵光司法所、前进村调解员的协助下,促成畜牧公司与养户签订和解协议、签署司法确认申请书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北安法院在维护养殖户合法权益、送上春耕“及时雨”的同时,还为企业筑好“蓄水池”,让企业在这场“雨”中修复信誉、积蓄势能,得到复产复工的最有利条件,实现双赢,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