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委政法委积极推动与新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紧盯事前执法制度完善,找准改进和强化执法监督管理的“支撑点”。制定《牡丹江市公安局刑事案件层级管辖暂行规定》《牡丹江市公安机关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异地办案协作的实施办法》《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和食药环犯罪证据指引》等制度,清晰界定部门办理刑事案件的范围,规范异地办案行为和证据收集固定行为。
紧盯事中执法流程管控,找准改进和强化执法监督管理的“切入点”。试行推广专职法制员派驻制度,为一线执法单位提供“贴身”的审核把关和指导服务。加快推进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铸牢“执法要素全面监督、案件办理全程留痕、执法问题精准发现”的执法办案监管链条。试点推行向案管中心派驻检察室制度,积极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合法权益。
紧盯事后执法质量监督,找准改进和强化执法监督管理的“发力点”。建立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情况,推广各单位执法经验做法。开展执法质量巡查,实行“清单式”交办整治和“点穴式”精准整改。接受群众监督,将110接处警、行政案件办理、刑事案件办理全部纳入民意回访范畴,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为执法决策提供依据。(尹逊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