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桂华
自然资源部门如何保障农产品加工业项目的用地需求,通过产业用地政策的供给来支持产业发展?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赵景海在接受采访时就有关政策措施进行了解读。
赵景海说,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发展要求,推动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做大做强,结合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考虑到乡村振兴主要靠产业振兴,农产品加工业又是与乡村产业发展最直接相关的,自然资源部门将能够安排的规划指标尽量向农产品加工业倾斜,在《黑龙江省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出了“鼓励具备条件的村屯,在村庄撤并过程中预留土地优先用于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预留10%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用地。”主要就是为农产品加工业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满足产业项目的用地需求。
赵景海介绍,目前我省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占比较大,这类企业用地面积较大、土地利用率不高、产出率较低。通过推动全省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优化我省农产品加工业项目的用地效率,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化土地资源的价值。
赵景海表示,自然资源部门对于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支持主要体现在保障用地需求和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等方面。
一是保障项目用地需求。《若干政策措施》中已经提出了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同时,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倾斜支持力度,对于合理的用地需求,优先保障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二是降低用地成本。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相较于其他类型的产业项目产出率较低,为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为做好农产品加工业的配套,培育农产品批发市场,对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这类经营性商业用地,可以参照所在区域基准地价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等确定出让底价,极大地降低了用地成本。三是鼓励利用闲置低效土地资源。考虑到农产品加工业项目需要大量的晾晒场、堆放场用地,容积率普遍不高的现实情况,规定了“为盘活园区内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而引入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可暂不执行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内工业项目容积率适当提高的规定,按最低容积率标准执行,待企业稳定达产后,再通过改扩建的方式逐步提高容积率。”
赵景海表示,这些优惠政策将配合此次印发的《若干政策措施》继续抓好贯彻落实,为我省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好用地政策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