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姜东光、鞠莉萍、王宇、迟艳华、姜蕾、王恺、王敬勋:
贵方、哈尔滨凯利置业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我行”)于2014年4月17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已于2023年6月14日到期,贵我双方原商定于2023年6月14日进行房屋交接,我行于2023年6月14日之前将房屋全部腾空完毕、具备房屋交接条件,我行自2023年6月14日至今一直与贵方沟通要求贵方接收房屋,但贵方拖延至今仍拒不接收房屋,现再一次以公告刊登方式通知贵方,贵方逾期拒不接收租赁房屋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贵方承担,本通知视为送达。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