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可以依据本办法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
鼓励企业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应当来自于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有利于减碳增汇的领域,能够避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者实现温室气体的清除。
申请登记的项目减排量应当产生于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0年9月22日)之后,并且在项目申请登记之日前5年。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为核证自愿减排量,生态环境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适时增加其他交易产品。
力争年内尽早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
在6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发布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部正加快推动各项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力争今年年内尽早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维护市场诚信、公平、透明。据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目前已明确了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主要制度安排。生态环境部已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及项目开发与实施规范、审定与核查规则等配套管理制度,即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另外,已基本搭建完成了启动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所需的基础设施,组织建设了全国统一的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组织起草了注册登记规则和交易结算规则。目前两系统已完成初步验收,具备了上线运行的基本条件。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有关情况
实现“双碳”目标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政策手段。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仅在火力发电企业开展,按计划将逐步覆盖其他重点排放行业,但仍有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节能增效等对减碳增汇有重要贡献的众多行业无法通过市场机制获得减排经济回报。启动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利于激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
同时,国际民航碳减排和抵销市场机制、《巴黎协定》下的全球碳市场机制将陆续实施,各国贸易和投资等经济活动更多考虑碳排放要求,我国需要建立相对灵活的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予以应对。
此外,当前减排机制种类繁多,但缺乏有效统筹和科学规划,标准各异、价格不一,造成市场割裂,挤占了优质减排资源,既不符合国家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总体要求,也对完成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造成不利影响。因此,亟需尽快启动全国统一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出台《管理办法》,统筹全国碳减排资源,规范自愿减排市场交易及其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