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体育+”助力乡村振兴瓶颈的对策建议

□岳贞淑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指出,要完善乡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体育活动。今年5月,国家印发《关于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推动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乡村振兴不仅是农村农业的全面升级,更是精神和物质的全面发展。体育项目对满足乡村振兴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作用,但与健康中国、体育强国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体育在乡村振兴发展中的作用并未得到充分发挥。新时代“体育+”助力乡村振兴面临如何突破瓶颈,创新发展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创新理念思路,发展多元主体参与“共建”。共建是共同建设,体现共同参与,发挥自身优势和潜能,形成新的合作优势。目前我国乡村体育发展仍然面临设施器材匮乏、服务供需不足、体育氛围欠佳、体育组织薄弱等诸多共性问题以及延伸到内部发展动能上的局限和矛盾。

创新共建思路需要从固有的传统理念转为全民参与的突破性发展理念,将多元主体的“共建”理念设置为“体育+”服务于乡村振兴的新时代逻辑起点,整合乡村成员力量,彰显农民主体角色。全面推动“中国方案”实践乡村振兴和全民健身共生发展,秉承“共建”思维,实现体育产业、经济、文化、健身娱乐为多元一体的内生性与体医、体卫、体旅为一体的外源性交叉融合,尤其是要把农村体育发展中的主体和体育共生存在的利益相关群体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夯实经济基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一社会观、治理观及体育观,形成全民共建的农村体育命运发展共同体,促进农村体育全面发展。

建构乡村体育管理现代化新模式,建设精神家园,构筑一个带有文化印记的运动空间,开展与农耕体验相关的体育活动,持续性助推城乡融合发展,满足产业结构和时代转型的双重需求,达到乡村振兴的现代化发展。

完善治理格局,强调协同有序管理“共治”。新时代“体育+”助力乡村振兴过程中多元决策和多元主体在面对繁杂、细密的乡村体育治理中并不一定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因此,强调协同有序“共治”理念,是乡村体育治理进程的根本需要。

“共治”即县和乡镇各级政府应从命令和强制转变为引导和服务,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协作方式。受传统思维和文化观念的影响,政府在体育基础设施的布局、体育赛事的组织等方面处于主导地位,农民的主体性受到明显制约。

共治是乡村群众的共同参与和共同管理,形成政府、居民、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以农民的主体意愿为指导,基层政府进行研判搭建平台,社会力量进行渗透和帮扶,各级农业农村、体育及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明确农民体育在三农工作、体育工作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功能定位,在政策、组织、制度及保障等方面细化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合作,构建良好的承接体系,最终从人、财、利、物等方面引导农民参与健身活动、配备器材场地设备、加强体育骨干人才培养、进行科学健身指导等,因地制宜就地开展与乡村自然环境相粘连、场域耦合度较高的体育项目。摆脱城市体育的条条框框,更加自由、灵动、潇洒地推动乡村体育产业、经济、文化的发展,同时带动当地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激发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潜力,构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的乡村体育发展长效机制。

健全政策机制,突出公平正义促进“共享”。“共享”即共同享有成果。新时代“体育+”在体育资源分配、受众对象、体育信息等多方面平衡的前提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将农民作为主体地位凸显出来,使其有机会共享治理成果。从贵州的“村BA”“村超”到陕西岐山县的“农民乒乓球赛”,这些精心创造原生态、接地气的比赛,积累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了本土文化的认同感,使村民以更大的热情投身到乡村体育发展的实践中。“体育+”在保证公众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坚持体育资源决策与分配严格遵循科学原则,调整相应的竞赛规则,满足农民群众的切身需求以及加强对农村地区困难群体的侧重关注,创新农民健身途径,对各个参与主体的利益得失进行充分考量,减少少数群体因为既得利益而侵占治理成果的情况,保证农民能够充分享受到“共享”带来的发展红利,维护“共享”观念所强调的公平正义,赓续理念引领,构建新时代“体育+”助力乡村振兴新格局。

农村体育文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的一个精神标识,它在塑造民族的集体人格、培育民族的精神力量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新时代背景下,“体育+”助力农村体育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注重以农民为中心的发展视角,发展思维理念超前,明确强化观念创新,弘扬农村体育特有的文化特质,建设多元结构的乡村体育相关产业体,突出新时代“体育+”在乡村产业结构中的从属地位,强调本土居民对社区发展的积极参与度,强化乡村体育发展的“主体性”,这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精神动力。

作者单位:哈尔滨体育学院民族传统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