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1日裁定受理尚志市亿高牧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2023年9月7日作出(2023)黑0183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黑龙江星河律师事务所为该公司清算组,2023年9月18日将决定书送达清算组。清算组接受指定后发布公告如下:
尚志市亿高牧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负责人(联系人:黑龙江星河律师事务所杨玲玲,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3338号,邮政编码:150077,联系电话:13199485931)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分配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该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债务人财产将统一采取网络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尚志市亿高牧业有限公司的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等应在公告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及清算组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并移交公章财务章、营业执照以及全部企业资料。
清算组定于2023年11月13日上午9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将通过视频方式进行,具体详情由清算组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尚志市亿高牧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