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宝昌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3年10月8日在企业厂区补充公示职工债权,公示期为15日。职工及利害关系人对公示项目、金额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逾期后果自负。
管理人联系方式:邵女士,电话:0451-84819491。
黑龙江宝昌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