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三省一区签订国资国企协同发展协议

本报10日讯(记者孙铭阳)10日,东北三省一区国资国企交流合作联席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由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共同主办。东北三省一区国资委和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呼和浩特市、大连市国资委及部分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会。

会上,三省一区国资委共同签署了《东北三省一区国资国企协同发展协议》,推选辽宁省国资委为2024年轮值主席单位,推选辽宁省能源控股集团、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内蒙古能源集团为三省一区国有企业协同发展联盟省际联络员企业。三省一区国资委和大连市、长春市国资委及来自三省一区的7户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启动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作了交流发言。

东北三省一区地缘相连、人员相亲,经贸交流频繁,发展相互扶持。近年来,持续巩固深化国资国企领域的粮食、产业、能源、生态等合作,积极共建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进一步强化了国资国企在东北振兴中的战略支撑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