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

依法实施监督为发展蓄力赋能

森林资源持续实现“三增长”、生态旅游产业快步跑、空气质量领跑全省、冷资源变成热产业、绿色低碳产业势头强劲……这两年,大兴安岭在“六个兴安”战略的指引下,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安定繁荣,走上了一条高质量的振兴发展之路。在这一过程中,地区人大工委充分发挥特殊林区环境下特殊权力机关的特殊作用,依法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把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地委关心的重点、行署关心的难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形式,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实效,推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和地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017年以来,地区人大工委就涉及国计民生,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问题,听取审议“一署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19个,为推动全区各项事业发展,实现重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注重发现问题,推动问题解决。先后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森林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全域旅游、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精准扶贫、打好“七大攻坚战”、法治政府建设、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开展较大规模的集中调研和视察43次以上,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200余条,被有关部门采纳。

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相继开展了森林法、土地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23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47件,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高度重视发挥人大代表在服务大局、促进林区转型振兴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连续开展了以当好“五员”为主题的“为林区转型发展作贡献”“为全区‘三年攻坚’作贡献”“为实现‘十四五’规划作贡献”活动,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关于发展寒地产业推进稳边固边的建议》,得到国家的采纳,使林区人民期盼17年的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问题得到解决;《关于解决大兴安岭地区法院系统法官断层和边远地区基层检察院系统检察官流失和断层问题的建议》,得到司法部的采纳,有效缓解了林区法官、检察官断层问题;《关于将大兴安岭地区法官学历要求放宽C证和高等学校本科的建议》,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采纳。(闫悍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