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蔡韬 刘瑞)“双十一”将至,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就规范“双十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向全市线上线下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出《提醒告诫书》。
哈市市场监管局要求,线上线下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网络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应标明销售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同时,提供服务(包括销售商品时有偿提供的附带服务)时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提供服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应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
全市线上线下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重点防止出现价格比较、折价、减价行为。经营者赠送物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标示赠品的品名、数量。
哈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