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嘉荫县全面践行“复议为民”工作理念,持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坚持“一套机制运行、三项措施推进、四项基本保障”,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3月,该县荣获“黑龙江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体系。该县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并出台了工作规则,对行政复议各环节提出具体规范要求。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终目标考核,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制定了《嘉荫县信访与行政复议协调沟通制度》《嘉荫县行政复议案件执行移送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移交和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受理沟通流程,规范工作流程,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突出“三项措施”,进一步打造便民行政复议工作体系。多渠道受理“零门槛”。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乡镇司法所设立10个便民服务点,并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接待窗口,为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利条件。多方式审理“零空转”。不断规范行政复议审理工作,积极探索集体合议、实地调查核实、专家决议等“阳光办案”方式,提升群众信任感和满意度。2018年以来,该县办理过的行政复议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多层面监督“零容忍”。坚持对案件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全力保证行政复议决定公平公正。不断强化个案纠错,注重发挥行政复议“撤销一案,规范一片”的作用。严格行政复议审查标准,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法律关,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依法维护申请人正当权益。
强化“四个保障”,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保障体系。嘉荫县行政复议权集中由县政府行使,由县司法局作为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履行办理行政复议事项职责。将行政复议经费列入复议机构行政经费,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单独设立了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室,统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并设置了调解室、听证室、受理室等,全部配备标准化设备设施,确保工作高效运行。明确专人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保证了规范性和专业性。
丰富宣传形式,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覆盖渠道。 以“七五”“八五”普法为抓手,通过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村屯大喇叭、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群众进行全覆盖宣传,进一步扩大行政复议的社会知晓度,为建设法治政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