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力量推动湿地保护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重要生态功能。保护湿地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省现有湿地面积为514.3万公顷,居全国第三位,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0.9%,湿地类型多达10类,国际重要湿地12处,数量居全国之首。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湿地保护、修复和利用,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全面落地见效,今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到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双鸭山和大兴安岭等5个市(地)就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情况开展实地执法检查,并委托其他8个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

执法检查组了解到,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政府及法检两院依法开展湿地保护工作,湿地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湿地保护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协作机制需要健全完善、资金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地方性法规需要修改完善等问题。

落实法律法规

规范高效管护

在我省开展执法检查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来到我省开展实地检查。在扎龙湿地,一望无际的芦苇荡随风荡漾,成群结队的丹顶鹤在蓝天下翩翩起舞,面对此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画面,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感叹在黑龙江体验到了千古第一骈文描写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美景奇观。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政府把湿地保护作为落实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着力完善配套制度,各项工作扎实推进。2016年在全国率先发布湿地名录,全省有湿地分布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全部出台湿地保护规划。建立了扎龙等湿地长效补水机制。落实湿地数字化管护,构建起全国最大的省级湿地保护网络和管理体系。

强化保障措施

加大保护修复

近两年,冰城人兴起了在朋友圈“晒绿”。而哈尔滨的绿,最浓最广是湿地。作为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的哈尔滨,将湿地保护与恢复作为建设人民幸福家园的民生工程、构筑哈尔滨绿色基础设施的百年大计、维护美丽哈尔滨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屏障。翻开《哈尔滨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可以看到,严格湿地用途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连续打造哈尔滨群力外滩湿地、太阳岛外滩湿地……让百姓在湿地保护中充分享受到生态红利。如今,湿地旅游已成为哈尔滨夏季旅游的主力。

执法检查组了解到,全省各级政府将湿地保护管理、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督等作为林长制、河湖长制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湿地保护良好局面。结合世界湿地日、湿地保护法实施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活动。

不断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在省湿地保护条例颁布后,配套出台南瓮河、兴凯湖等5部湿地保护地方性法规。积极发挥省内外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优势,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研成果,为湿地修复提供科学技术支撑。强化湿地修复资金保障,2022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财政资金5.9亿元,组织实施湿地保护修复项目42处,修复退化湿地面积1.1万公顷;累计投入省级财政资金2400万元,修复退化湿地670公顷。

严格执法司法

织密保护法网

“齐齐哈尔市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表明了黑龙江在贯彻实施生态保护法方面是动真格的”“一个有力的典型案例的审判,胜过一沓宣传材料”“在全国很有典型示范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对黑龙江坚决依法打击破坏湿地资源行为给予高度评价。

执法检查组了解到,近年来,全省深入开展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的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坚决依法打击破坏湿地资源行为。全省各地法院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先后建成4个湿地司法生态修复基地。省检察院聚焦湿地保护公益损害突出问题,集中在全省开展专项监督,自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湿地保护公益诉讼案2370件。

如何进一步织密湿地保护法网,成为省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重点。执法检查组建议,下步,要进一步完善各部门间协调机制、设立信息交流共享和沟通协作平台、建立跨行政区域和流域联合防治协调机制,采取多种方式严格湿地执法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形成湿地保护工作合力,以法为盾守护龙江大美湿地。

本版稿件由 刘伟 尹栋 吴萌 本报记者 王晓丹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