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

“三联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呼中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时代群众工作的途径和办法,在全区推行“三联调解”工作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开展“网格调解”,将微小矛盾纠纷化解在网格。组织各网格、司法所、调委会开展矛盾纠纷百余次,共参与调解矛盾纠纷300余件,涉及赔偿金额3.7万元,调解信访积案3件,在黑龙江法治频道播放调解案例1起,全区无因纠纷调解不及时、不得当而导致的非正常死亡案件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了该区的社会稳定。

开展“分流调解”,将一般矛盾纠纷化解在中心。全面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成立了呼中区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积极拓宽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构建协调联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非诉讼纠纷解决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

开展“联动调解”,将较大矛盾纠纷化解在区内。 按照上级“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司法所和加格达奇律师事务所、西林吉、卫东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衔接联动协议,依法依规依情依理共同解决矛盾纠纷。今年司法所、法院、派出所联动调解大型矛盾纠纷5起,“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机制作用发挥明显。

(于佳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