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何忠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本报6日讯(盛季轩 记者李晶琳)据省纪委监委网站6日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何忠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忠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录用、工作调转、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何忠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钱款;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亲清不分,大搞权钱交易,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何忠海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