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2023年12月7日《黑龙江日报》一版“我省启动最低价收购稻谷工作”一文中,“收购的粮食要求为2023年生产、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且食品安全指标达标,相邻等级之间的差价为0.2元/斤。”更正为:“收购的粮食要求为2023年生产、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且食品安全指标达标,相邻等级之间的差价为0.02元/斤。”

中储粮集团黑龙江分公司特此向社会公告,实际内容以更正后为准。

中储粮集团黑龙江分公司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