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与伊春伟达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合同编号: COAMC黑-2023-A-01-00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已将主合同(主合同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与黑龙江省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融拓北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黑龙江农机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申佩怀等15名自然人签署的编号为“COAMC黑-2018-B-01-003”的《债务重组协议》及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及补充协议)及相关全部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合同、保证合同等)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伊春伟达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联合伊春伟达科技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
伊春伟达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伊春伟达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联系人:刘女士:17604520991,李经理:0451-82282817。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伊春伟达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