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李英粉 万高欢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时指出:“希望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把乡村建设得更好、把生态保护得更好、让人民生活得更好,共同奔向中国式现代化的美好未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我们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生态优势,扎实推进生态振兴,加快建设绿色龙江,坚决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提升生态文明理念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推进绿色龙江建设的内在要求。要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战略意义,大力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要正确认识人与自然之间内在的、有机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龙江,开创龙江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引领龙江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过程,正确处理物质生产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生活富裕与生态环境美好的关系,为美丽龙江建设注入新动力。要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保护自然资源、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开发生产资源、在保护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利用生态资源,推进龙江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科学生态理念的落实离不开生态文明制度的创新与执行。在加快建设美丽龙江进程中,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要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刚性制度推动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完善环境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发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用。要坚持节约优先的原则,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严格监管自然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资源。要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开展黑土地保护行动,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生态红线观念,加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提升生态治理能力

要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集中攻坚、协调治理,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有效解决散煤污染、扬尘、油烟等突出问题,加大入江河排污口、城乡黑臭水体等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要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与绿色化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具有绿色低碳特色的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资源能源集约节约利用,提倡节水节电、垃圾分类等文明健康生活习惯。

要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牢固树立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释放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功能,切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强化“双碳”意识,扎实推进项目源头控碳、生产过程降碳、生态系统固碳,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的能源体系,逐步由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做到在发展中降碳、在降碳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黑龙江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