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林口县委老旧小区专项巡察组分五组对县内2020年以来改造的49个老旧小区进行实地查看和谈话走访。
专项巡察第三小组在巡察时发现,2021年改造完成的化建住宅楼存在问题较多。化建住宅楼改造时,二楼平台铺设的水泥地面标号不合格,导致地面石子裸露。由于小区没有物业、没有公共电源,充电桩一直没有安装,楼上飞线现象严重,存在安全隐患。此外,多位居民反映小区内路灯安装数量不够,夜间出行多有不便。再有,小区内一工厂长期把垃圾堆放在院内,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
对于以上情况,专项巡察组立即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反馈,并要求立行立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到场进行全面处理,并对小区居民做出承诺,安抚居民情绪。
专项巡察工作接近尾声时,巡察干部对化建住宅楼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你们的办事效率真高,如今充电桩也安上了,我们再也不用从家里扯电线了。真的感谢你们!”“是呀,院里的垃圾也清走了,看着心情都好!”“现在晚上也能出门了,院里路灯可亮了!”居民们围在巡察干部周围纷纷表达自己的心情,气氛和谐而欢愉。
“群众利益无小事。发现并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是我们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我们就是要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全县各职能单位立巡立改、真改实改,让群众生活得更舒心、更幸福。”林口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
(佟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