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合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银行”)及子公司经营资源,优化机构网点布局,经龙江银行及集贤润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贤润生村镇银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龙江银行以收购并新设分支机构的方式吸收合并集贤润生村镇银行。本次吸收合并后,集贤润生村镇银行将注销法人资格,新设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尚需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办理吸收合并相关手续。
本次吸收合并后,于原址改建为支行,集贤润生村镇银行的全体员工由龙江银行接收,集贤润生村镇银行的全部资产、权利等归属于龙江银行,集贤润生村镇银行的全部负债、责任、义务等由龙江银行全部承继,集贤润生村镇银行的存贷款客户可届时到龙江银行分支机构续办理相关业务。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自吸收合并相关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集贤润生村镇银行提出要求;未提出要求的,不影响其对集贤润生村镇银行合法享有的债权的有效性。
截至目前,龙江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6000万元。吸收合并完成后,龙江银行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特此公告。
联系人:高先生
办公电话:0451-85706044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号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集贤润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