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王德义,男,因长期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及我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你与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已解除。现通过公告方式向你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请你本人或依法委托他人在30日内到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后果自负。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通河县供电分公司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