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书

致慈航天下投资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赵敬锋:

根据2019黑0103民初10514号民事判决书,截至目前贵司未履行其义务。贵司保证金在我司,请贵司及法定代表人赵敬锋在本告知发出后7天内,办理相关手续。若贵司未履行相关手续,我司直接将保证金冲抵欠缴房屋租金,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贵司承担。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电话:宋景杨,15846635652。

黑龙江龙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