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邢汉夫)记者从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根据哈尔滨市共享单车工作专班办公室发布的《哈尔滨市共享单车投放公告》,今年,共享单车投放期为5月1日至10月31日,投放范围为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和香坊区建成区,车辆为脚踏式,投放数量为4万辆。
在哈市开展共享单车租赁服务企业,如终止在本市运营服务的,应提前30日向市交通运输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向社会公告,依法依规退还租赁服务预付金等有关款项,完成所有投放车辆的回收等工作。
运营企业违反公开承诺,或提供虚假信息的;采取套牌或超量投放共享单车的;运营企业因管理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维能力不足,导致大量共享单车被依法扣押,总数量超过本企业配额20%的;因运营服务质量原因,在组织开展的社会民调中测评满意度未达到60分及格标准的;经约谈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运营企业如出现以上情形,将被“一票否决”,启动退出程序,责令退出哈尔滨市场,并将依法承担所有责任。
哈市将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考评。在考评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运营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退出哈尔滨市场,企业原有车辆配额,平均分配其他运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