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山县

强化调解对接构建治理新局

近年来,克山县深入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访调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新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自《黑龙江省调解条例》实施以来,克山县就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调解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条例”的重要指导性作用。采用“理论授课+案例模拟+知识测试+交流研讨”四结合方式在县委党校举办为期10天的骨干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对“条例”进行了详细全面解读,全县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各领域调解员共计300余人参加,达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比武练兵有技巧、结业测试有考验、座谈研讨有体会的良好效果;同步开展调解工作“送课下乡”活动,组织法官、调解专家组成讲师团,联合各乡镇举办调解工作培训班15场次,培训调解员600余人次,使全县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调解员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

今年,克山县以《黑龙江省调解条例》为基础,深入推进“诉调、访调、警调、检调、行调、援调”六大对接,构建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诉调对接。对于适宜人民调解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在受理前、案件诉讼中,可以通过调解平台委派、委托涉诉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访调对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调解组织及时对信访平台转交的、适合调解的信访案件进行调解,做到“应调尽调”。警调对接。司法所、派出所、调委会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按照“先接处、后移交”的工作模式,对于案情符合调解范畴的,经当事人同意后直接移交司法所或乡村调委会进行调解。检调对接。依法对可以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组织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事了案结,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行调对接。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以调解方式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减轻行政部门诉累。援调对接。坚持“援调共济、以调为主”,将申请法律援助且适合调解的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化解于基层,减轻申请人负担,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自年初以来,克山县通过调解工作“六大对接”实现了各领域调解工作全覆盖,成功调解案件350余件,及时有效将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