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大连池法院和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特殊的民事诉讼案。原告江某是残障人士,与被告孙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但就子女的抚养费问题双方产生了分歧,诉至五大连池法院。
和平法庭了解情况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以足够的耐心、细心和热心帮助他们克服语言交流障碍,确保他们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最后,江某与孙某终于就抚养费问题达成一致。
近年来,五大连池法院高度重视孤寡幼残人员的案件办理情况,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尽最大可能消除诉讼障碍,让这些在无声世界中生活的人也能“听”到法院的公平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