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拟对绥芬河市盛泰经贸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债务重组,现予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或有意向受让债权的,请与我司经办人(刘先生:0451-51008072、宋先生:0451-51008085)联系,并提交书面材料(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公告期满,如有异议,我司将处理异议;如有愿出高价受让债权者,我司将启动公开竞价程序;如没有,将实施债务重组方案。
1. 标的债权情况
截至处置时点2024年4月30日,该债权债权合计6,672.35万元,本金余额4,230.00万元。该债权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于2020年收购的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资产包中资产,由林立新、李伟、林宏宇、张少龙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江苏博海木材实业有限公司以其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木材产业园城南路北侧工业二路南侧的工业厂房及土地,其中工业厂房包含研发综合楼及附房、6个车间,房屋面积合计27,112.60平米,对应土地面积127,165.00平米设定抵押。
2.重组价格
拟重组价格为2,800.00万元,绥芬河市盛泰经贸有限公司于《债务重组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含当日)支付首期款项840.00万元,剩余款项1,960.00万元于足额支付首期款项后的90日(含当日)内全部付清,将重组款项支付至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账户。
3.重组方案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按时、足额收到首期支付款项后解除抵押人江苏博海木材实业有限公司的查封限制和企业法人的限高措施。待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按时、足额收到全部重组款项后同意豁免债务人盛泰公司全部剩余债务,免除保证人林立新、李伟、林宏宇、张少龙的保证责任,同时解除抵押人江苏博海木材实业有限公司的抵押义务。
4.受理征询、报价或异议的方式
受理征询、报价或异议有效期:7个工作日;如对本项目有任何疑问、异议或有受让意向,请与我司联系,并提交书面材料。
咨询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25号
联系电话:刘先生、0451-5100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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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51-5100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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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