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渔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确保渔业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得到严格执行,促进全市水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近日,东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导工作,进一步加强保护和管理天然河流渔业资源力度,维护全市水域生态安全。
在此次行动中,派驻组与渔政执法中队深入东宁市二道坝二号桥、转角楼村、泡子沿村流域,以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渔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执法程序的合法性、执法设备的完备性进行了全面细致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2名违法捕捞人员进行面对面批评教育,讲解禁渔期常识及非法捕捞的危害性,收缴渔具2件,有效促进渔民规范自身渔业生产活动,自觉守法、配合执法。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执法力量薄弱影响执法覆盖面和频次、执法线路长影响执法时效性、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派驻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强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十分必要,建议渔政执法中队定期开展执法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同时,要继续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考核,正向鞭策激励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公正地行使职权,有力推动问题整改,提高渔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在派驻组的监督指导下,市农业农村局通过持续开展鱼苗放流、减少捕鱼船只、封河育鱼、每年设立休渔期、保护恢复产卵场环境、护渔巡查、设立种质资源保护区等一系列措施,保护和增殖渔业资源,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实现自然渔业可持续发展。今年以来,由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省林区公安局绥阳分局等多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二号桥至新立河段、绥芬河干流大唐至新立河段开展水域生态保护专项检查5次,收缴销毁捕捞工具13件,放生金滩头鱼103条,放生其它鱼获物78斤;有效遏制了破坏水域生态安全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派驻组与渔政执法中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导工作,有助于发现和解决渔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后,我们将通过持续的监督检查,督促渔政执法队伍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为渔业资源的可持续振兴和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贡献力量。”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说道。